全面推進污水處理提質增效,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建設“強富美高”新南通的重要舉措。為保障水務一體化改革落地見效,鞏固市區水環境治理和污水管網“兩高一低”管理成效,建立市區污水處理高效平穩運行和可持續發展機制,近日,南通市印發了《市區污水處理服務成本規制辦法》。
一保持支出責任不變,確保順利銜接
南通市區各污水廠污水處理服務具有明顯的地域性特征,運營經費原由屬地政府分別予以保障?,F實行將污水處理廠與配套上下水管網統籌考慮,成本和價格測算實行“網隨廠走、一廠一價”,并根據“誰受益、誰付費”原則,與原事權和財政支出責任保持一致,確保水務一體化改革前后經費保障模式相銜接。
二界定成本規制內容,務求分類科學
根據合規性、相關性、歷史成本、分廠核定、激勵性原則,確定污水處理環節成本、污水收集排放環節成本、總部管理費用等成本規制項目和具體內容。人員費用、辦公費用等作為固定成本,水電費、藥劑費、污泥處理費等與污水處理量密切相關,作為變動成本。污水處理量發生變化時,固定成本保持不變,只考慮變動成本因素調整單位成本。
三規范費用撥付流程,強化預算約束
污水處理服務成本和價格原則上三年一核定,由南通市市政和園林局、市財政局牽頭組織第三方中介機構測算,并組織相關區對測算結果核實確認。市水務公司每年根據核定的價格和預計污水處理量,申報污水處理服務費用預算,按規定程序審批后下達。屬地市政和園林(住建)部門根據污水處理服務費用年度預算,向當地財政部門按季提出費用撥付的申請。
四建立考評激勵機制,促進提質增效
健全污水處理服務綜合績效評價體系,每月組織對污水處理建設、運行、管養等情況進行評價,將費用結算與考評結果掛鉤,促進提高污水處理服務質量。固化人員和管理費用,鼓勵企業向管理要效益,探索創新工藝,合理控制成本,成本節約額的50%作為考評獎勵資金,引導進一步提高運營管理水平。
作者:南通市財政局 來源:南通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