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佛山市環保局對《佛山市分散式生活污水處理系統運行監督管理規定(公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進行了公示。根據意見稿,各區應強化區域統籌,整合分散資金,打破以單個村居、片區為單位的建設模式,鼓勵各區、鎮通過政府采購方式或特許經營方式委托第三方專業公司進行改造、運營、維護等工作。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佛山深入推進水環境整治工作,全面開展“一河一策”227條重點河涌的各項整治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離水質目標要求還有較大差距。由于部分行政村未敷設污水支管,農村生活污水直接進入內河涌,造成了水體污染。為此,佛山著力推進分散式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污水實現生態化處理并達標排放。根據建設目標,到2018年,全市生活污水處理率基本達到92%;同時,加快污水管網建設,全市自然村生活污水處理基本全覆蓋。
意見稿稱,各區應強化區域統籌,整合分散資金,打破以單個村居、片區為單位的建設模式,鼓勵采取“打捆方式”引入第三方專業公司,以規模效應激發污染治理市場活力,推動區域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系統整體規劃選址、科學系統設計、模塊化建設、一體化運營,確保長期規范穩定運行。
原則上,新建農村分散式生活污水處理系統應通過政府采購方式或特許經營方式委托第三方專業公司投資或承擔整體設計、建設、運營、維護等工作。已建成或在建的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存在收集系統不完整、運行處理效果差、運營保障經費不足、責任不明確的,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整改。鼓勵各區、鎮通過政府采購方式或特許經營方式委托第三方專業公司進行改造、運營、維護等工作。
作者:佚名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