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三峽工程重慶庫區水環境和生態安全,《方案》強調,圍繞五大功能區域發展戰略優化流域水生態格局,以改善水環境質量和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水環境問題為核心,用改革的思路和辦法,激活市場力量,實施創新驅動,推動水污染治理和環境管理現代化。
《方案》提出,長江干流重慶段水質不低于上游地區來水水質,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納入國家考核的斷面水質達到考核要求。到2020年,在上游地區來水水質保持優良的情況下,三峽庫區水質總體達到優良,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
為實現上述目標,《方案》明確了10個方面主要措施:優化流域水環境保護格局;深化水資源管理;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狠抓工業污染防治;強化城鎮生活污染治理;加強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加強船舶碼頭污染控制;深化重點流域污染防治;加強庫區水環境風險防范;強化環境執法監管。
《方案》規定,各區(縣、自治縣)政府是《方案》的貫徹實施主體,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是落實水污染防治各自牽頭工作的責任主體,各類排污單位是落實治污減排、環境風險防范等具體措施的責任主體。每年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并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作者:佚名 來源: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