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煙臺市日前印發《煙臺市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深入開展水污染綜合整治,到2017年消除市區建成區黑臭水體10條,到2020年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
煙臺市現有城市黑臭水體22條,均已確定了水體類型、面積/長度、所在區域、黑臭程度等信息。
《方案》要求,各縣市區限期完成建成區黑臭水體排查,公布黑臭水體名稱、責任人及達標期限。以解決城市建成區污水直排環境和垃圾沿河堆放問題為重點,采取控源截污、內源治理、生態修復等技術,制定實施方案和整治計劃。完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2020年底前,各縣市區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應達到一級A標準或再生利用要求,大沽夾河及門樓水庫匯水區域、市區沿海區片等重點區域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于2017年底前率先達標。到2020年,新增城鎮污水處理能力22.7萬噸/日,升級改造污水處理能力64.65萬噸/日,到2020年城市(含縣城)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率達到95%,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標率達98%以上。所有重點鎮、重點保護區內建制鎮實現“一鎮一廠”。
《方案》強調,加強配套管網建設和改造。制定管網建設和改造計劃,加強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接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實施排水系統雨污分流改造。城鎮新區建設實行雨污分流,有條件的縣市區要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全市新增污水管網395公里,城市建成區實現污水收集、處理全覆蓋。
作者:佚名 來源:中國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