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底及2017年初,國內多個城市先后啟動污水處理費調價模式。污水處理費究竟應該收多少?企業的實際運營成本又是一個什么情況呢?
多地搶時間進入調價模式
2015年年初,發改委、財政部、住建部三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提出,到 2016 年底前,設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原則上調整至居民不低于 0.95 元/立方米,非居民不低于 1.4 元/立方米,縣城、重點建制鎮原則上每噸應調整至居民不低于 0.85 元/立方米,非居民不低于 1.2 元/立方米。但截至2015年6月份,全國除拉薩外的30個省會級城市中,只有6個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費和6個城市的工業污水處理費達到標準。于是在2016年底及2017年初,國內多個城市先后啟動污水處理費調價模式,如:
2017年1月4日,珠海市發改局發布關于調整珠海主城區污水處理費問題的通知,從今年1月1日起,珠海主城區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調整為:居民生活用水按0.95元/立方米征收;非居民用水按1.40元/立方米征收。
2016年12月27日,呼和浩特市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聽證會召開。居民污水處理費由每立方米0.65元調整到0.95元;非居民污水處理費由每立方米0.95元調整到1.40元。此次調整后綜合污水處理費為1.25元/噸。
2016年12月19日,揚州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市區非民用污水處理費標準調整方案》,從明年元月起,揚州市區非民用污水處理費將全面上調0.22元。此前,揚州市民用水和非民用水污水處理費統一執行1.1元/噸標準。
2016年12月5日,鄭州市政府官網發布《鄭州市物價局、財政局、城管局關于調整我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的通知》,明年1月1日起,居民用水由0.65元/立方米調整至0.9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和特種用水分別由0.80元/立方米、1.00元/立方米統一調整至1.40元/立方米。
污水費后的政企民關系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并專項用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稱繳納義務人),應當繳納污水處理費。污水處理費屬于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2014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1號文件《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指出:污水處理費的收費標準不應低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的成本。因特殊原因,收取的污水處理費不足以支付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的成本的,地方人民政府給予補貼。居民繳納的污水處理費,在地方政府購買水處理服務中,可作為政府補貼的費用來源,但與污水廠的收入并沒有直接關系。
污水處理屬于政府的公共服務范疇,由政府委托污水處理企業進行投資、運營,并對企業支付相應費用。具體費用根據企業成本及合理利潤,以合同的形式約定。雖然目前水務上市公司看起來毛利率較高,但據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相關人士介紹,這和會計處理方式有很大關系。首先污水處理廠為重資產投資,資金回收期限長,企業需長期承擔金額巨大的融資成本,而這部分融資成本的會計核算在項目運營期不計入成本,毛利率的計算并未扣除該部分融資成本。另外,對于香港上市的公司,還受香港會計準則的影響。在香港會計準則下,將其初始投資成本多認定為金融資產,不計入成本,而且沖抵收入,這樣計算出來的毛利率會較傳統投資成本進行折舊攤銷的方式要高很多。
根據wind數據顯示,水務行業2015年平均資產收益率僅為4.2%,且近年來隨著競爭加劇,新項目的收益率呈不斷下降趨勢。雖然行業利潤不高,但收益相對穩定、長期,同時個別企業會因為管理及效率的不同,而實際利潤有些偏差。
污水處理費究竟應該收多少?
因為政府支付企業的污水處理費用主要雙方的合同約定,主要依據項目建造成本和運營成本進行核算,在處理標準日益提高、成本普遍上漲的情況下,雙方會約定一定的價格調整周期,一般為兩到三年。兩到三年后,污水處理企業可根據實際上漲的成本情況與政府協商一個新的污水服務價格。
污水處理費究竟應該收多少?企業的實際運營成本又是一個什么情況呢?
《給水排水》雜志2015年第5期刊發了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譚雪、石磊、陳卓琨等的研究論文《基于全國227個樣本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治理全成本分析》,選取全國227座污水處理廠為樣本,分析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成本和運行成本,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治理全成本進行估算。
通過計算,227座污水處理廠的單位治理全成本在1.01~6.97元/ m3,平均治理成本是2.73元/ m3,平均建設成本為1700元/ m3,平均運行成本1.03元/ m3。此外,污水處理成本隨出水標準的提高而大幅增加。
由于無法向居民和企業收取足夠的污水處理費用,中間巨大的缺口通常只能依靠中央財政及地方財政補貼,而在經濟和土地收入下行的趨勢下,地方政府財政捉襟見肘,必然會影響對污水處理企業的支付,不但給PPP的契約精神建設帶來陰影,也影響整個污水處理行業的健康發展。
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截止2014年我國污水處理行業規模以上企業數量為281家,當中57家企業出現虧損,約占18.2%。
污水處理成本提升是必然趨勢
在污水費用捉襟見肘的情況下,國家的污水處理標準卻在進一步提高:
2015年11月4日,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發布《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廣泛征集修訂意見。意見稿中,取消了按污水去向分級控制的規定;增加了污染物項目總數,由現行標準的62 項達到新標準的103 項;提高了部分污染物項目排放控制要求;增加了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調整了污泥穩定化與無害化控制要求。其中,還將生態環境敏感區(涉及重點湖泊、重點水庫、近岸海域匯水區域)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標準中懸浮物(SS)由原來的一級A中10mg/L進一步提高至5mg/L。這意味著至少需要后加砂濾池或雙層濾料濾池,增加大量投資能耗。
據E20研究院數據顯示,截止2015年底,敏感區域城鎮污水處理總能力約8204萬立方米/日;其中約45%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執行一級A;執行一級B排放標準的城鎮污水廠占比36%;執行二、三級排放標準的城鎮污水廠占比19%。因此,若實現一級B,二、三級城鎮污水廠提標改造至一級A,則分別需要194億元、234億元的追加投資額。
E20環境平臺合伙人、E20研究院院長助理肖瓊介紹,隨著國家力推PPP,政府將逐步取消對污水處理廠的補貼,未來,污水處理企業的污水處理費勢必要覆蓋全成本。
這樣的現實與趨勢下,E20環境平臺合伙人、中國水網主編谷林認為,污水處理費上調將是一種必然結果。谷林同時介紹,水資源稀缺日益加劇,上調污水處理費,有助于促進污水回用,節約水資源,價格是國家對水資源進行市場化調節的重要手段。在當前環保標準更嚴格的背景下,提高污水處理費,也會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企業排污。整體上有助于提升政府治污的支付能力,提高治污企業未來收入,對污水治理和環境改善是件好事。
作者:佚名 來源:中國水網